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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8032/2019-024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昭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27 主题词 综合保障
昭化区为缺劳动力、因残致贫的家庭送上综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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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3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⑵实施养老保险全民参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贫困人口参保续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⑶实施救助制度。及时将突发因灾因病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制度。2018年,评定农村低保7505户19899人,发放资金3809.76万元,评定贫困残疾人扶助对象5055人,发放补助资金492.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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