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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8032/2019-026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昭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4-02 主题词 农房建设 质量安全监管
昭化区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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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选址注重地质安全。按照坚持“三避让”原则,结合大散居、小聚居,落实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地质灾害评估责任,杜绝在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易发段建房,确保新建房屋安全。(2)严格规划注重结构安全。非建卡贫困户新建民居占地面积不超过120㎡/户,建筑面积不超过240㎡/户,层数不超过2层,层高不超过3M;建卡贫困(含易地搬迁)户新建住房面积人均不得超过25㎡。杜绝使用预制楼梯、楼板,强化房屋结构整体安全性。(3)严格建设注重质量安全。乡镇严格审查个体工匠及施工队伍资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抽查农房建设情况,坚决查处整改擅自降低建设标准、取消必要抗震构造、不设置构造柱和圈梁、不做结构强化的违规行为,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严格风貌注重拆旧安全。按照《广元市昭化区农房建设图集》《广元市昭化区建卡贫困(易地搬迁)户建房通用图集》要求,认真落实“六建六改一塑造”标准,杜绝“彩钢棚”和超规模超范围修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建新必拆旧的政策,在旧房拆除过程中做到拆旧先清场,有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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