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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9-0164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4-04 主题词 关于《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文件的解读说明
关于《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文件的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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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7年8月8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安委〔2017〕5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国首次以国务院级别频布的交通安全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2018年8月6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川安委〔2018〕9号),出台了一系列解决交通安全体制机制发展问题的具体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交通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纲领性文件。2018年9月,叶长春副市长作出批示,要求按照省上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及审定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深入调研阶段。根据叶长春副市长的批示精神,市道安办高度重视,于去年9月中下旬深入剑阁、利州、青川、旺苍等县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了解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起草成文阶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进行了研究,掌握并统筹研究调研中各地反映的问题,厘清相关法律规定,并于去年10月形成了初稿。三是修改完善阶段。在初稿形成后,我们于去年10月15日至19日,书面向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于12月26日召集市公安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等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研讨。今年1月14日,方万云副市长组织召开市道安委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再次进行了修改。2月28日,赵彬副秘书长组织市道安办人员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3月5日,方万云副市长再次组织市道安办相关人员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5日,经过七届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1、规划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量化目标,量化目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4%以上、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6%。

2、主要任务涵盖体制机制、交通参与者、车辆、道路、管理执法、应急救援、科技支撑等7大方面共26项具体任务。

3、重大工程。围绕“十三五”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案》提出了安全文化建设、重点车辆安全性、道路设施安全等8项重大工程19条措施,实施重大工程是主要任务落实的具体细化。

4、保障措施。为保障《方案》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评估考核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方案》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细化新增内容及依据

《方案》紧密结合广元市情,主要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创新举措。一是在“主要任务”第二项“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素质”中增加了“建立完善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的规定;二是在“主要任务”第三项“提升车辆安全性”中增加了“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内容;三是在“主要任务”第四项“提升道路安全性”中增加了“在城市重点区域规范建设防车辆冲撞等安防设施”;四是在“主要任务”第五项“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能力”中增加了“持续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和新业态安全监管”内容(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五是在“主要任务”第六项“提升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与救援急救能力”中增加了“创新警保联动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内容(依据:公安部办公厅印发了《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公交管〔2018〕279号);六是在“重大工程”第四项“道路交通安全主动防控体系构建工程”中增加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内容(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七是在“重大工程”中新增了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提升工程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工程(依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公通字〔2017〕1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90号)。

同时,对于省级职责层面需完成的任务(比如研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产业化指导政策、高速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和高速公路执法管理等),不再纳入我市《方案》工作任务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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