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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9-093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4-11 主题词 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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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完整性,支持县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经报市政府同意,下达各县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范围及用途

全市2019年拟退出的97个贫困村中的24个贫困村(2018年底已安排73个村)。每个村安排25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10万元用于壮大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加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相关县区要按照市政府办《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104号)精神,结合本县区脱贫攻坚规划,将该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

(二)积极探索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相关县区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的通知》(广委办﹝2015﹞31号)要求,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为加快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资金监管。相关县区要根据财政扶贫资金以及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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