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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9-0183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9-04-16 主题词 七届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
七届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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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自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审议通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


4月15日,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七届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
      会前传达了李云泽副省长来广调研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我市服务业在规模、业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要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分为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七章,共八十三条。确定我市将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对城市建(构)筑物容貌管理、公共场所容貌管理、户外广告、招牌容貌管理、施工工地容貌管理作出规定;对露天生火取暖和在非指定祭祀场所抛撒、焚烧冥器及冥钞等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及责任人制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送审稿)》。我市将从规范举债行为和完善制度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照“摸清债务家底”“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健全地方政府合法举债机制,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开好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记者 兰宜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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