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9-044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5-16 | 主题词 | 空气质量 |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公安局
关于苍剑线K13+950~K13+980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苍交通字〔2019〕6号
因苍剑线K13+950~K13+980处(东青场乌龟池)发生道路边坡垮塌,塌方长度约30米。为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苍剑线K13+950~K13+980处(东青场乌龟池)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19年5月16日8:00起至6月15日18:00止。
二、管制路段:苍剑线K13+950~K13+980处(东青场乌龟池)。
三、管制方式:断道施工,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施工车辆、人员除外)。
四、管制措施及绕行方案
管制措施:在苍剑线K13+950~K13+980处(东青场乌龟池)两端设置禁行标志并封闭,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绕行线路
小型车辆:苍溪至普安往返的车辆经东青场绕行。
大型车辆:苍溪至普安往返的车辆经亭子电站—马桑绕行。
五、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配合
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路政、交通运管、广播电视、各乡(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依法对施工路段加强交通管制,确保管制时段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六、过往行人和车辆要顾全大局,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交通管制期间,过往行人和车辆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公安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