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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84709009/2019-04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6-06 主题词 政策解读
广元市《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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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2018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65号)。

近年来,我市有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企业目前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为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936号)。

二、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了我市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的目标任务是:2019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市属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

三、推进实施

一是操作规范:一要制定改制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二要严格审批程序。一级企业改制,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批,改制为股权多元化的报市政府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的改制,由一级企业按有关规定和内部决策程序审批。三要确定注册资本。

二是支持政策:一方面是在划拨土地及房产处置上的支持。第二是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支持。第三是在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上的支持。第四是在资质资格承继方面的支持。

三是组织保障:一要加强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二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出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属企业是公司制改制的责任主体。三要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要以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四要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五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加强过程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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