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19-048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主题词 | 安全 |
⑴强化排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互衔接的方式,集中时间与力量优先排查重点品种和业态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风险隐患较高的单位实施重点管控,以达到排查风险、预防隐患、前期预警的目的。⑵集中约谈。通过召开工作会等方式,总结药械监管工作情况,通报药品药械经营企业近期违法违规经营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42家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单位进行行政约谈,落实整改措施。⑶督促自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对照标准,围绕药品购进、销售、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自查,同时,迅速完成整改,提高药品管理和指导安全用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