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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4031/2019-048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6-21 主题词 返乡创业
利州区多方面全力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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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该区针对创业人员、项目、园区3个方面制定了奖补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主要内容:高校毕业生、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7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人员,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36个月)内按12000元/户/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5类税费。针对创办创业孵化园,围绕实体企业数量、孵化效果、带动就业3个条件,评定市级、区级创业园区,分别按照50000元/年、30000元/年对每个创业园区奖补资助,同一园区不同时享受。对入驻创业园区的自主创业人员,依次按照当年度实际租金价格的100%、80%、50%,提供前3年场地租金扶持。对提供免费孵化服务并给予场地租金、水电费用等优惠的创业园区,按照1000元/个、2000元/个对返乡下乡创业项目和孵化成功项目进行补助、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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