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9-0304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19-06-12 | 发布日期 | 2019-06-25 | 文号 | 广府发〔2019〕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的通知 |
广府发〔2019〕1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广府发〔2014〕25号)同时废止。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