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开展河湖“清四乱”推动一江清水出广元>>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401/2019-04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9-07-17 主题词 清四乱
广元市开展河湖“清四乱”推动一江清水出广元
【字号:
打印

1)挂图作战摸底数。制定《广元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卫星遥测、现场走访、监督举报等方式对境内1840条河流、761座中小型水库、15条渠道、14口塘堰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排查“四乱”问题94个(其中:乱占问题22个、乱采问题27个、乱堆问题33个、乱建问题7个,其它违法违规问题5个),全面摸清“清四乱”点位及“四乱”问题底数。

2)多措并举强整治。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原则,建立“四乱”问题整改问题、责任、目标清单,联合环保等部门开展河道采砂、水库垃圾围坝、干流岸线利用、固体废物、入河排污口提升、小水电站整治等专项整治等行动。截至目前,整改销号“四乱”问题89个,整改率达95%。

3)巡河监督保成效。“四乱”问题列入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推进河长巡河督导,开展市级河长巡河调研、督导42次,县、乡、村三级河段长巡河(库渠堰)5.5万余次。发挥“民间河长”、河道警长及河湖保护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开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确保一江清水出广元”《在线访谈》栏目,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监督,实现河湖“四乱”现象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