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关于《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的解读>>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196/2019-03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19-07-22 主题词 关于《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的解读
关于《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的解读
【字号:
打印
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一、起草依据

为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推动各类创新发展要素向广元聚集,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推进建设网络强市、数字广元、智慧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8151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元实际,拟订了《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13)》。

二、起草过程

去年11月,通过会商、书函、上门等诸多方式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23个市级相关部门及县区、广元经开区管委会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送审稿),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示。今年2月以来,市委常委、副市长徐鸣和市政府副市长伍荣华分别组织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讨论征集反馈意见,最终形成了《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审议稿)。78日,经七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广元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共六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4条,应用示范领域9个,财税金融支持措施3条,保障措施2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以及推广示范领域。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完成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平台在重点行业的布局,建成人工智能创新平台5-10家,研究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20项,培育人工智能型企业10家,实现产值10亿元;到2023年,重点产品培育、行业试点应用和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培育人工智能型企业50家,培育人工智能产品50项,人工智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人工智能产业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动能。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重点产业培育计划,推动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人工智能产品培育;产业集群培育计划,推动一批企业智能化升级、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创新企业;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强化人工智能人才培育;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孵化平台。

第四部分应用示范领域。一是装备制造领域,开展智能机器人、智能专用设备等核心技术研发,推进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二是军民融合领域,联合实施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发人工智能产品和技术升级,积极引导军工领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三是现代农业领域,围绕全市“6+7”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推广遥感监测、智能识别等智能设施,实现农业生产自动化、精准化和高效化。四是医疗卫生领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技术建设智能辅助诊断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推进智能医疗、智慧医院等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获得感。五是文化旅游领域,推广应用计算机视觉、虚拟服务系统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导览、数字文博等方面形成应用示范,加快实现全域全场景智慧文旅服务能力。六是智能家居领域,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与家居建筑系统的融合应用,提升建筑设备及家居产品的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智能建筑、智慧家居。七是智能物流领域,推动互联网与物流业广泛连接和深度融合,加强智能化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智能物流装备推广应用。八是城市管理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停车场,建设一批智慧示范社区。九是公共服务领域,依托我市的大数据中心,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应用示范平台,完善政府决策与服务质量。

第五部分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对加强和强化人工智能财税金融支持和发展机制保障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六部分机制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督促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