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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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60/2019-02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7-31 主题词 审计 投资
对《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速的若干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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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办发〔2024〕6号)

一、出台依据

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940号)均明确提出投资审计工作要提速增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为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订了《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速的若干措施》(广府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出台过程

6月中旬启动《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6月下旬形成初稿,向市发改、经信、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14个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市国投、城投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征求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经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全文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调动审计机关、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三方审计力量,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效,做到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35个工作日内完成,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50个工作日内完成,1亿元以上的项目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制定了工作措施。建设单位应强化建设项目内控及建设资料管理,限时办理结算审核;项目竣工后,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相关部门审核,决(结)算审核后要及时送审;审计机关应及时审查送审资料,限时完成现场审计和审理工作;社会中介机构应限时提交审计结果,严格把控服务质量。三是提出了工作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指导,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工作。审计机关应增强执法力度,严格纪律管理,并积极探索创新审计方法,构建政府投资审计在线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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