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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01/2019-05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9-08-27 主题词 建议提案
广元市水利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5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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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强等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市政府支持我县老鹰嘴水库建设的建议》由我局负责主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剑阁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沟通对接,研究建议的办理,现答复如下。

剑阁县老鹰嘴水库是一座兼具防洪、供水及农业灌溉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拟建坝址位于城北镇剑北村铁炉河老鹰嘴处,水库设计校核洪水位537.27m,总库容2820m3,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75万亩,设计供水人口15万人。前期,剑阁县水利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剑阁县老城区防洪及供水方案》《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等专题报告编制,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和确认。4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1974号)已发布“停建通告”(即封库令)。

一、关于老鹰嘴水库涉及西河湿地保护区调整的问题。剑阁西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已于 20195月经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9〕87 号文件)批准完成功能区调整,该项目建设范围已从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地方基础设施经批准后允许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修建。

二、关于老鹰嘴水库占用基本农田申报的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要求,“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方可作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由自然资源部进行预审。涉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老鹰嘴水库是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如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由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按程序进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自然资源厅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进行踏勘论证,报自然资源部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该工程正在开展建设征地及实物调查等前期工作,预计2019年底可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我局正加紧督促水库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2020年该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关注,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做好老鹰嘴水库建设相关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广元市水利局

                                      2019年8月19

(联系人:何革,电话:1390812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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