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昭化区二十条措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详情
索 引 号 008458032/2019-082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昭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6 主题词 二十条措施 文化旅游产业 发展
昭化区二十条措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字号:
打印

近日,该区出台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二十条措施,加快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主要内容:建立“1+6+1+1”文旅产业发展组织体系。对落户该区的重大文旅项目用地,土地价格实行一事一议,采用先租后让、点状供地模式供应,集体建设用地可入股建设文化旅游设施和项目。由政府实施重点文旅项目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重大文旅项目由政府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每年整合行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不少于5亿元,区财政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分别引进高层次文化旅游人才和广元市“蜀道英才”不少于5名,支持高素质文旅人才区域内跨部门流动。文旅工作年度考核分值占涉文旅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分值的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