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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9-0558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9-10-30 主题词 我市将实施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十条措施
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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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要求,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读,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要妥善处理好群众依申请公开诉求,办理答复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规范有序运行。
       会议要求,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要对照国际评价体系和国家考核标准,抓紧对本单位本系统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近期重要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李克强总理在部分省份稳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扶持引导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吸纳就业能力。要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展新的就业空间。要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提升群众就业能力。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叶寒冰副省长来广督导调研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河长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要持续抓好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紧迫感,对照要求,压实责任,分类施策,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审计部门要对已清偿和“清零”欠款进行跟踪审计,财政部门要对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部门、县区加强督导和财政资金调拨方面的审核,发改、财政部门要从源头上制止无预算或超预算投资项目、未批先建等行为。
       会议审定了《广元市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十条措施(送审稿)》。我市将对新引入的工业项目在招商、选址阶段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在独立供地的工业项目中,把企业年亩均税收作为引入的重要指标。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在项目招商和选址阶段,依据批而未供土地台账和图件,引导项目优先在工业园区内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中选址;结合工业项目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灵活确定土地出让年限,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和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对用地规模较大的工业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同时,还将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建立项目依法退出机制。会议指出,我市地处山区,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较少,征地拆迁、场平施工的成本高,工业用地紧张。要协同推进《十条措施》的落地落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2020年省重点项目建议名单,我市初步筛选了28个项目拟申报列入全省2020年重点项目。(记者兰宜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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