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9-093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2-03 | 主题词 |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 |
⑴规范饲养措施。对辖区内野猪等人工繁育场所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对养殖数量、方式、引种来源、饲料来源等进行全面调查,并严格要求养殖场所每日进行消毒处理,禁止野猪野散放、野外引种,对野猪疑似病例按规定及时报告。截至目前,共开展隐患排查70余次。⑵加强动态管理。实施辖区巡护,组织25个乡镇林业站和600余名护林员,对全区河边、田边、地边、林区等重点区域巡护。并实行每周五下班前报告辖区疫情情况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截至目前,已出动巡护1200余人次。⑶严格市场监管。组织区林业局等单位定期排查辖区内餐饮饭店,重点检查有无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特别是野猪肉),发现非法经营后立即整治,并由森林公安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尚无疑似疫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