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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9-028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12-10 主题词 保障性安居工程 专项资金 城镇老旧小区
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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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川财综〔2019〕24号文,市财政局近日以广财综〔2019〕163号文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2217万元(详见附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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