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9-028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主题词 | 政采贷 融资 中小微企业 |
①强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面对面解读等方式,向中小微企业大力宣传“政采贷”政策,确保政策知晓度全覆盖。②加强协调。及时建立财政、银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五方协作机制,实行半月会商,共同研判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各种困难。③严格监督。严格按照“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工作要求,督促金融机构认真履责,确保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享受“政采贷”政策。今年以来,我市6个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采用“政采贷”方式实现融资1571.49万元,其中,建行广元分行与本地小微企业直接签约授信融资4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