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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514/2019-05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19-12-31 主题词 对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建议答复的函
广元市商务局对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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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通知代表:

您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提《关于发挥广元大交通枢纽建设大物流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并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合作局形成了回复意见,并于85日,由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合作局参加与您进行了当面沟通。现将您提出的三条建议分别回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广元大物流(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物流)在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2013年,我市便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目标、重大战略、重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流办)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健全了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机构。特别是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将广元建设成为中国西部重要商贸物流基地发展目标,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今年515日,邹自景市长对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进行了专题调研,明确提出了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战略目标,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通道规划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市级各部门和县区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关于“成立广元‘一带一路’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

成立“广元‘一带一路’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以及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要求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只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建立相关协会商会。作为商务部门对于建立促进对外投资及进出口贸易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我们将积极鼓励并给予大力支持。

三、关于“每年举办中国·广元-中亚‘一带一路’项目对接和高峰论坛,让其成为广元对外开放的一张名片”

为加强与中亚国家合作交流,我市每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的亚欧博览会,促进贸易住来。同时,我局与阿拉山口市商务和信息化委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相互交流与合作,促进边境贸易市场开拓,促进对外经济发展。但目前为止,我市与中亚五国的相关领域的交流尚未形成,还未直接与中亚国家建立贸易往来。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召开论坛、博览会、展会等必须严格审批,务实举办。加之近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每年举办项目对接和高峰论坛条件还不成熟。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加强与中亚国家交流与合作,一是积极开拓中亚国家市场。充分利用亚欧博览会等平台加强与中亚交流与合作。每年组织企业积极参加亚欧博览会以及中亚国家举办的国际性展会,并对参加参会的企业给予支持,通过展会形式促进与中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二是积极鼓励企业参加省组织的“一带一路”经贸活动,让更多企业了解中亚国家市场。三是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中亚设立国(境)外分支机构、建立营销网点,搭建与中亚合作交流平台。在此基础上形成举办项目对接和论坛活动的必要基础条件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更欢迎您为我市与中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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