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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68/2020-02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2-25 主题词 “疫”路同行 广元法律咨询热线不断线
“疫”路同行 广元法律咨询热线不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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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曾经熟悉的生活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居家隔离的群众是否能够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呢?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非接触式法律咨询服务的优势在这一时期发挥了作用,与防疫相关的法律问题全都迎刃而解。

“我与妻子感情不合,已经无法一起生活,现在要离婚,起诉要准备什么资料?”26日,利州区谢先生来电咨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要携带起诉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证件,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起诉,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法院启动了网上立案,建议通过浏览法院网站,做好起诉准备。

“按照规定,我们村已经实施了封闭式管理,今天有一些外来人员到村,不听劝阻,还威胁村民人身安全,对我们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他们是否涉嫌犯罪,我们应该如何处理?”210日,苍溪罗先生来电咨询涉疫防控的相关法律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罗先生,按照市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11号公告要求,全市村(社区)从7日起都实施封闭式管理,非本村居民进入需进行实名制登记。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属于违规行为,你们可以及时向村委会、驻村工作组和乡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也可以报警,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我近期突然接到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因为是在疫情期间,接到电话通知后公司没有任何补偿就联系不上了,如何找到单位维权啊?”212日,上海某公司广元籍员工尚先生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咨询。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随即通过热线电话予以详细解答,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且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咨询人因为疫情无法及时复工,公司不但不能辞退,还得支付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如果企业违反上诉规定,可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2333举报投诉。

疫情防控期间,离婚纠纷、欠薪纠纷、涉疫法律咨询、劳动争议成为了群众法律咨询的热点。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群众的实际需要,2月3日起,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调整了工作服务方式,将线下服务调整为线上服务,广元市民需法律咨询的,在家拨打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或者通过登录12348四川法律服务网(网址: http://sc.12348.gov.cn/)、广元司法局网站(http://sfj.cngy.gov.cn/)即可进行网上咨询。也可以通过网络预约申请法律援助,邮寄申请资料,最大可能的减少外出办事的风险。

2月3日至220日,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21人次,代书32份,参与疫情防控重大纠纷调解1件,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8场次,法律援助人员参与疫情防控42人次,在这个特殊时期满足了全市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的特殊需求,也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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