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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08/2020-0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0-03-13 主题词 重点区域违法违规
《广元市开展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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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开展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开展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遭破坏、秦岭违规修建别墅和洞庭湖被侵占等案例教训,坚决守住资源国有底线和生态文明红线,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清理整治的重点区域范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熊猫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嘉陵江、白龙江及流域面积50公里以上的河流,白龙湖、亭子湖、栖凤湖、升钟水库等重要湖泊,国有重点林区。其它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三、清理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区域内的非法占地(含林地),非法占用河道和水域,违法采矿(采砂),违法猎捕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违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违规水下作业,破坏国家草原和森林资源、盗伐林木、违规违法利用国有草原和森林资源牟利以及挤占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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