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16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主题词 | 环境 |
⑴抓行业整治。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厂一策”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对砖瓦企业进行技改升级并安装自动加药装置,淘汰燃煤锅炉。⑵抓综合治理。投资200万元,新建省控空气自动站,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城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必须、六不准、8个100%”。设置运输车辆禁行区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日洒水降尘频次每天不少于4次。⑶抓执法监管。在城区进出口设置建筑垃圾运输检查点,查处敞拉敞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成立3个专项巡查组,分区域全天候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