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的公告>>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479/2020-014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4-10 主题词 修订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 公告
广元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的公告
【字号:
打印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省统计局和各市(州)统计局共同对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9广元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191季度

192.81

8.0

20191-2季度

415.19

8.0

20191-3季度

659.28

7.8

20191-4季度

941.85

7.5

1: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2:此次修订的是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地区生产总值。我省(区、市)地区生产总值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于20201月发布。

3: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数据按不变价核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