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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08/2020-011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0-04-17 主题词 征集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代表委员及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
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代表委员及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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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现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专家代表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本着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市规委会专家代表委员、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保守国家机密,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敢于坚持真理,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自觉遵守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及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市规委会各项会议。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野开阔、知识综合、社会知名度高的专家学者优先。

(五)专家代表委员原则上还应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相关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公众代表委员原则上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关心本市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熟悉广元实际情况,为本市居民或长期在本市工作、居住的外地居民。

二、市规委会专家代表委员、公众代表委员享有以下权力

(一)参加市规委会组织的会议及活动。

(二)对城乡规划工作建言献策。

三、市规委会专家代表委员、公众代表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正确履行委员职责,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市规委会有关审议、咨询事项。

(二)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个人或相关利害方谋取私利。

(三)遵守市规委会议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市规委会的决议,履行回避义务,遵守保密规定,维护市规委会声誉。

(四)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以下行为的取消其市规委会专家代表委员、公众代表委员资格,予以解聘:1.违反议事规则,影响公众和社会利益的;2.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严重影响市规委会声誉的;3.连续3次未出席市规委会会议的。

(五)聘任期间,不领取任何报酬。

五、相关要求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4月26日下午18:00前。

(二)符合候选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如实填写《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代表委员报名表》或《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公众代表委员报名表》,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表请自行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cngy.gov.cn)下载。

(三)候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荣誉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四)市规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程序报批后予以聘任,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 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代表委员报名表

2.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公众代表委员报名表




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

联系人:张弟强 联系电话:18113687880

电子邮箱:7158739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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