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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41/2020-045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4-26 主题词 职业培训 补贴办法 补充通知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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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广元市“三调四增”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


广财社〔2020〕29号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事务保障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适应市场需求和职业培训新形势,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余刑不满1年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余期不满1年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对其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的,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

二、对《补贴办法》之外,有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按生产运输操作类(甲类)和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类(乙类)进行划分。对组织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参加甲类、乙类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分别按照《补贴办法》B、C类标准给予补贴。

三、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参加《补贴办法》之外无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需将培训计划及教学大纲报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进行。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经培训合格后,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

四、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对企业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初级工)、5000元(中级工)、6000元(高级工)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对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参加驾驶员培训后,取得C类小型汽车驾驶员证书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取得A1大型客车(或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驶员证书的,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贫困劳动者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600元/人。

六、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综合性培训前,需报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其竞赛规模和职业(工种)审核同意,培训结束后,由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培训成本给予企业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岗位练兵核算标准:指导教师报酬为200元/天·人,每个职业(工种)项目教师报酬最高不超过12000元。训练耗材按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9000元。技能竞赛核算标准:专家命题费为试卷1000元/套,裁判报酬为400元/天·人。竞赛耗材按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9000元。岗位练兵培训补贴申报资料:岗位练兵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岗位练兵方案(包含训练项目、企业参训职工名单、项目预算等)、指导教师报酬发放表、耗材购置发票以及企业银行账户。技能竞赛培训补贴申报资料:技能竞赛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技能竞赛方案(包含竞赛项目、企业参赛职工名单、项目预算等)、专家命题费和裁判报酬发放表、耗材购置发票以及企业银行账户。

七、支持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人员参加线上各类有偿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对职工进行线上有偿职业技能培训,需报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审核同意的培训成本给予企业补贴。主要根据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课时等因素,按每个培训项目2元/学时·人的补贴标准核算,最高不超过320元/人。申报资料: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培训职工名单、培训合格证书(包含培训内容及学时记录)、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银行账户。

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需报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培训结束后,由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培训成本给予企业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核算标准:教师课酬为高级技师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400元/学时,最高不超过2000元/天·人,其他教师200元/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天·人,每个培训项目课酬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0元。培训教材及教师演示用耗材,按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元。线上培训课件视频制作费用按100元/学时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企业对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补贴。补贴申报资料: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含培训项目、企业参训职工名单、项目预算等)、培训合格证书(包含培训内容及学时记录)、教师课酬发放表、教材和耗材购置发票、培训课件视频(未制作不提供)、企业银行账户。

八、符合补贴条件企业职工或个人自行参加社会各类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对取得相应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每人300元、400元、500元、800元、9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贫困劳动者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再提高20%。补贴申报资料: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培训学习记录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职工提供)、就业创业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以及个人银行账户。

九、组织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参加《补贴办法》A、B、C类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分别在原基础上增加10%、15%、20%。参加D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其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5%。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考核合格并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其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200元/人。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400元/人。

十、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分别按规定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高级270元、中级220元、初级17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20元执行。

十一、对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实行实名制管理,须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所在地申请开班,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进行线下办理,由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在省内注册、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及本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类别、工种及标准(调整后)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类别、工种及标准(调整后)


类别

职业工种

补贴标准(元/人)

备注

培训课时

补贴标准

培训课时

补贴标准

培训

课时

补贴标准

培训课时

补贴标准

培训

课时

补贴标准

A

汽车维修工、镗工、车工、铣工、磨工、焊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模具工、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电切削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汽车装调工、机床装调维修工

/

/

80

1600

160

2800

240

4300

480

8000

培训后取得初、中、高不同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在各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15%、20%。

B

钳工、电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金属热处理工、制冷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农机修理工、变电设备检修工、眼镜定配工,以及其他有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生产运输操作类职业(工种)

/

/

80

1400

160

2400

240

3700

480

7000

C

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混凝土工、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工程测量员、水泥生产工、涂料生产工、锅炉操作工、酿酒师、品酒师、茶艺师、评茶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健康管理师、保健按摩师、服装制版师、美容师、美发师、育婴员、保育员、保安员、安检员、消防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织布工、纺纱工、纺织染色工、缫丝工、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仓储管理员、应急救援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计算机维修工、电子产品制版工、矿山救护工、井下支护工、眼镜验光员、电子商务师、麻柳刺绣、白花石刻、剑门豆腐,以及其他有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商业、服务业等其它类职业(工种)

40

750

80

1300

160

2000

240

3000

480

5850

D

人社部、四川省人社厅颁布的专项职业能力及我市报省厅同意的地方特色专项职业能力

24

525

40

735

56

840

80

1260

160

2100

E

创业培训

GYB

24

500

/

/

/

/

/

/

/

/

SYB

56

800

80

1200

/

/

/

/

/

/

网络创业培训

56

1500

/

/

/

/

/

/

/

/

技师培训项目

技师

80

甲类2800

乙类2000

280

甲类5000

乙类3000

/

/

/

/

高级技师

80

甲类3800

乙类2800

200

甲类6000

乙类4000

/

/

/

/

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80

1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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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培养成本相对较高的生产运输操作类职业工种划为甲类、培养成本相对较低的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划为乙类;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操作办法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技能培训课时不低于40课时,补贴标准为:有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职业工种700元/人;4.培训课时的实际操作不低于60%课时5.附件为本补充通知中的部分培训项目补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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