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白龙湖亭子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成效明显>>详情
索 引 号 451266924/2020-01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白龙湖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5-27 主题词 白龙湖亭子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白龙湖亭子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字号:
打印

清理“三无”船只103艘、清理自用船只违规改变用途25艘,已全部上岸;拆除违规垂钓平台附着物92个;收缴非法渔具83套;立案查处非法捕捞2起,收缴渔获物90余公斤,处罚金1000元;开展宣讲8场次、出动执法车辆船只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劝离垂钓人员80余人次。白龙湖亭子湖非法船只下水作业、垂钓平台附着物屡拆屡建、偷捕盗捕渔业资源等违法违纪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5月20-22日,市白龙湖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县区公安,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海事,湖区管理等相关部门及沿湖乡镇,对本次执法活动作出周密部署,组成4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了为期3天的水上联合执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执法队伍按照执法性质和范围分组行动,采取县区先行自查自纠,拒不配合者由执法部门采取严格执法程序和严厉的执法手段现场执法。确保了“两湖”安全无隐患,水质和渔业资源得到保护,促进了沿湖生态康养旅游健康发展。

“坚决杜绝自用船只用于捕捞活动,沿湖乡镇要建立台账,只减不增,属地管理。要坚持把自用船只管理、湖区建设审批程序、湖岸线风貌管控、集中整治排污口和湖面违章建筑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守住这片绿水青山”。市白龙湖管理局局长李浩生在联合执法协调会上要求。

“我们也能认识到垂钓平台私搭乱建的危害性,所以执法人员在政策宣讲后我们就主动拆除了,只有统一标准,合法经营,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经济效益”。剑阁县樵店乡钓鱼协会会员左孔寿说。

今年以来,市、县区“两湖”管理部门已常态化开展执法活动10余次,共排查处理违规建设6起,破坏湖岸景观13处,整治不达标排污口8个、非法采砂采石1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