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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68/2020-06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6-05 主题词 用法治“明灯”点亮云台村发展之路
用法治“明灯”点亮云台村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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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大文,市银保监局局长康学一行前往司法部定点帮扶的贫困村苍溪县云峰镇云台村研究落实民生实事。市司法局廖兴泉、苍溪县司法局王小平、苍溪县农商行行长等陪同前往。

市银保监局为司法部帮扶村云台村办一件实事,前期经过实地调研走访,充分征求云峰镇、云台村及广大村民的意愿,初步选定了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市银保监局协调苍溪县农商行捐资13万办理落实。

岳大文、康学等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肯定了前期所做的工作,现场敲定了项目实施内容,并提出要求:一是按照初设方案,为云台村安装82盏太阳能路灯,以方便老百姓生产生活。具体安装点位要进一步优化,尽量尊重老百姓的意愿,安装在人口聚居点和交叉路口,保证受益人口的最大化。二是按程序实施采购,拟定好路灯参数,设计好灯杆样式,让尽可能多的企业商家参与投标。可依托路灯灯杆设置一些宣传标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对捐资企业的宣传。三要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在7月20前务必完成,同时要保证质量,特别是售后服务一定好有保障。四是苍溪县司法局、云峰镇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把企业的爱心捐资用好,把实事办好,用82盏法治明灯点亮云台村发展治理的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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