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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66032/2020-028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旺苍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12 主题词 生态环境
旺苍县综合施策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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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环境数据为基石。2020年将15家重点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名录,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相关污染物排放指标监测,同时抓紧抓实排污监测,为监察执法提供科学依据。(2)以现场巡查为抓手。采取重点督查、双随机检查、信访调查等方式,认真调查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标准、数量等情况,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让企业理解支持并配合环境监察执法工作。(3)以学习提升为要求。要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必须全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实行“亮证执法”,便于接受企业监督和咨询。共有环境监察执法持证人员19名,2020年计划进行执法提升学习3人。(4)以行政处罚为辅助。针对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企业,针对性开展夜间、节假日监察监测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截至目前,立案7件,下发处罚决定书14件,处罚金额34.32万元。(5)以接受监督为衣冠镜。为方便企业对执法人员不公正行为的举报,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39-6203848),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接受并办理群众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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