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47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主题词 | 疫情 |
⑴做强前端“收集网”。对1个定点医疗机构、3个隔离观察点、73个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预检分诊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按照高感染性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双层包装、建立台账。⑵做强中端“储存库”。在9个中心卫生院设置辖区医疗废物中心暂存点,将各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定期密闭转运至中心卫生院暂存点贮存,做好转运专员防护措施,设置专用设施标识,定期对贮存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目前,全县共设置暂存点26个。⑶做强末端“处置链”。与集中处置单位签署处置合同,将医疗机构产生涉疫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上门收取,集中转运处置、日产日清。截至目前,集中转运处置涉疫医疗废物8.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