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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01/2020-0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0-07-10 主题词 漂移物应急处置
广元市制定水上大型漂移物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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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水上大型漂移物应急处置方案,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扎牢坚实基础。

(1)建设专业队伍。围绕评估、拦截、爆破、击沉、打捞等专业操作,以海事、消防救援、公安、水文等专业力量为主,组建拦截组、击沉组、危化品处置组等10个工作组,建立各地、各部门应急处置保障队伍信息库。各组均按照统一指令,赶赴预定拦截区域、拦截地点,各司其职开展拦截、击沉(毁)等工作。

(2)强化装备保障。按要求为专业救助力量配备应急设备和救生器材,县(区)政府和海事部门保障救援处置船舶,公安部门负责保障击毁(沉)大型漂移物所需装备、爆破大型漂移物所需物品、人员,各部门按职责自行保障其他救援处置力量、装备、物资。

(3)快速监测反应。实施群防群测策略,发现水上大型漂移物后,监测人员立即电话报告县(区)防办,县(区)防办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市防办,30分钟内将漂移物来源、物质结构、重量估算等信息书面报市防办,相关成员单位10分钟之内集结救援队伍出发,分别由各级拦截抢险队伍力量进行处置。

(4)优选拦截点位。按照有利于拦截队伍和设备进入河道、有已建好的锚固桩等设施、水流无大的漩涡和跌水水跃、被拦截物锚固岸为漫滩、主拦截点与后备拦截点之间应有一定距离的标准,以电站、桥梁、过河管道等61个涉河重大设施为保护对象,在嘉陵江、白龙江、南河、东河、清江河5条河流选定30个拦截点位并设立标识标牌。

(5)科学处置行动。处置行动开始前,根据现场险情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救援人员登记、医学检查等安全防护工作,告知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对次生、衍生的危害采取措施,及时疏散受威胁人员。在实施处置行动时,落实熟悉水性、穿戴救生设备的专业人员,采取顺水流方向、缓慢拖拽、牵引、击沉等科学合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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