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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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911/2020-014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07-14 主题词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广元”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生态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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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作为全省唯一国家低碳试点、气候适应型试点“双试点”城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以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中国最干净城市为抓手,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保持坚定成熟的低碳发展理念。“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率先在地震重灾区、西部欠发达地区提出“低碳重建、低碳发展”思路,2010年成立广元市低碳经济发展研究会,重点研究低碳发展有关政策,市民自发成立低碳志愿者协会。2016年市委作出“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的决定,着力打造“绿色广元、康养之都”,把生态立市和低碳发展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每年制定《广元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推动低碳工作任务落实。

坚持科学系统,建立日趋完善的低碳标准体系。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率先在西部地区完成《低碳发展路线图(2010-2040年)》《低碳适用技术需求评估报告》《碳强度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研究报告》的研究报告。先后编制《国家级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园区实施方案》《广元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等方案。研制《广元市低碳循环工业园区标准》《广元市低碳农业万亩示范片考核验收标准》《广元市低碳旅游示范村建设规范》《广元市低碳住宅小区评价标准》《广元市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标准》《广元市低碳示范社区(村)标准》《广元市低碳示范户标准》等低碳标准。不断建立健全广元低碳发展标准体系,积极构建低碳发展良好秩序。

坚持实践引领,形成准确有效的低碳发展模式明确低碳发展重点任务项目化、节能减排数据化、试点示范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化“四化”工作思路,以推进建设低碳农业园区、绿色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园区和城乡低碳社区“四区”为重点,以实施低碳发展低碳园区建设、新能源示范市创建、生态人居改善、试点示范引领、基础能力提升“五大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着力打造低碳人居环境,全面促进低碳发展。近年来,成功培育节能低碳型高新技术企业5家,建成低碳农业园区48个49万亩,创建各类低碳社区37个,创建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家。

实践证明,广元通过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广元”正在不断形成。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7.22%,道路、水系绿化率达到90%以上,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4%,林业碳汇约1377万吨。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7%,境内水体绝大多数属Ⅱ类水质,白龙江全流域常年水质保持在Ⅰ类,全市95.2%的耕地通过国家无公害土壤认证。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2019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6.5%、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5%,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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