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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MB150370/2020-01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7-15 主题词 双拥模范表彰
我市连续六届荣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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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四川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在成都举行。广元市被授予第十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称号,这是我市连续六届获得此项荣誉。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6个县(区)被授予第十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县(区)”称号,旺苍县被授予第十一届“四川省双拥先进县” 称号,卢达昌等2人荣获“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等10个单位荣获“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张韬等8名同志荣获“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称号。剑阁县委书记张世忠、广元军供站站长刘文泉作为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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