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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20-08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7-24 主题词 义务 教育 中央 直达 资金 公示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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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91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75号)精神,市财政局以广财教〔2020〕36号下达市教育局和各区财政局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013万元(详见附表)。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在分解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各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19〕128号)要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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