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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0-0613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20-08-27 主题词 9月1日起征缴2021城乡居民医保
9月1日起征缴2021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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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记者从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会上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9月1日开始,是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集中征缴期为4个月。

    副市长吴桂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2.8万人,参保率达98%。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了30元,达到280元,财政补助同步提高了30元达到了550元。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充分领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大意义。要锁定目标,坚决落实全民参保,突出关注重点人群,强化信息化保障,优化征收经办服务,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超额完成征收工作目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扛牢主体责任,突出部门协作,强化宣传发动,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度居民医保征收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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