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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0-0656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9-18 主题词 DRG付费方式改革
广元市积极探索总额控制下的DRG付费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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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2018年起积极探索DRG付费改革工作,2019年纳入DRG付费改革省级试点城市,年底市本级7家试点医疗机构实现按照DRG付费方式清算。2020年起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DRG联网直接预结算。

(一)坚持预算管理,强化总额控制。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二是综合前三年住院费用发生情况,考虑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与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科学制定总控额度。三是坚持分区域总控,参考历史统筹基金支出水平分县区设置独立总额,确保基金安全可控。四是严控拨付进度,综合前三年的月度医疗费用发生情况,按月分配总额、测算费率,实行按月按进度拨付。

(二)升级信息系统,适应管理需求。一是病案数据采集和校验系统,保证基础数据获取及时、准确。二是DRG智能分组和反馈系统,建立完善的本地化分组操作体系。三是DRG 结算系统,根据我市DRG结算方案和结算细则,实现医保基金按月预结算。四是建立DRG数据监管系统,对治疗的合理性、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监管。

(三)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付费方案。一是建立协商反馈机制,征求并采纳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分组、权重调整、结算的建议和方案。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从医疗机构的病案上传质量、控费情况、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等多角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在年终结算中给予相应的奖惩。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结算办法、操作细则均及时、公开下发医疗机构,并接受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目前,全市已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单病种付费、床日付费、项目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从实施效果上看,试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同比下降9.6%,单个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最大降幅为16%;平均统筹基金支出同比增幅仅为6%,单个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出最大同比下降14%;住院病人上转率同比下降39%,分级诊疗格局初成,医保基金运行稳定,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得到增强,医疗服务行为得到规范,患者自付比例和平均住院床日稳步降低,初步实现了医、患、保三方共赢,保证了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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