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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4031/2020-062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20 主题词 医保扶贫
利州区巩固医保扶贫深拔致贫返贫“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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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代缴参保费。由扶贫部门定期推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至医保部门核实登记,并每月根据参保对象、扶贫对象2项数据信息筛查应参未参保人员及时纳入医保范围参保费由区财政按250元/人·年全额代缴。今年以来,符合条件的17674人100%参保,代缴参保费442万元。⑵控制自付费。对参保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4项医保扶贫政策,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县域内住院、特殊门诊维持治疗合规费用个人自付控制在10%以内,县域外个人合规费用自付控制在30%以内,且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结算”。今年以来,县域内外住院6457人次,报销费用2900余万元。⑶分担诊疗费。将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病种增加至46个病种,通过集中认定、预约上门认定等4种方式全覆盖筛查门诊特殊疾病人员,经认定的人员可在门诊治疗、用药等方面享受医保报销,由医保基金通过补偿的方式分担费用。今年以来,新认定1484人,对6300人次报销2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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