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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62031/2021-0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朝天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08 主题词 “好差评”制度
朝天区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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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优化评价方式。投入资金15万元在区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装“好差评”评价装置84台,实现100%覆盖。在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等平台新增线上办事评价功能,引导办事群众事后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程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实行“一次一评”“一事一评”。⑵扩大群众参与。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动员办事群众参与“好差评”评价,拓宽“好差评”参与覆盖面。截至2020年底,已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事群众主动评价率达到88.44%。⑶健全整改制度。对政务服务“差评”事项,第一时间落实专人受理、核查,办事群众问题投诉,及时向评价人员反馈核查处理结果,对出现“差评”的窗口取消当月先进评选资格。截至2020年底,完成“好差评”评价5409条,好评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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