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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21-02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13 主题词 剑阁、抚养、保障
剑阁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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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联合摸排。抽调县公安局、县残联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户籍查询等方式,联合摸排29个乡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台账精准管理。截至目前,已摸排乡镇29个、儿童158人,排查率达100%。2)严格标准认定。组织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联合认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此类儿童进行联合认定,确保精准认定,动态管理。目前已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人 ,正在认定中的儿童67人。(3)专项跟踪保障。实行“一人一档”和跟踪回访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分类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9名儿童进行每月900元的全额补助,其余20名儿童进行差额补助。截至目前,剑阁县共发放救助资金2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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