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21-0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主题词 | 财政资金 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296号)下达我市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4468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建〔2020〕114号文件以及广财建〔2020〕154号文件分配下达各县区(部门)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4468万元(详见附件)。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