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剑阁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详情
索 引 号 008474032/2021-04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0 主题词 剑阁县、脱贫成果、乡村振兴
剑阁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字号:
打印

(1)用好产业扶贫措施。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带动群众增收,健全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2020年剑阁县集体经济收入1312万元,人均22.5元,其中贫困村人均42元,高于省、市平均水平。(2)健全返贫阻击机制。建立健全返贫预警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等机制,通过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临时救助、以购代扶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全年拨付农村低保资金7638.73万元、困难残疾人拨付生活补贴987.75万元、重度残疾人拨付护理补贴609.981万元、临时救助对象拨付临时救助资金334.87万元。(3)精准衔接乡村振兴。通过对象、目标任务、规划、政策、机制五个方面做好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常态化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引导教育群众正确认识扶农政策从“特惠”到“普惠”的转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