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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21-043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5-17 主题词 壮大农业经营主体
苍溪县“造血扶持”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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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龙头引领扶持。坚持“大园区+小农户”,引培企业建设经营产业园区,综合采取“订单生产+保底收购”“产品分成+劳务收入”等模式助农增收,优先聘用贫困户务工。⑵集体经营合作。引导贫困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等,股权量化到村集体、贫困户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村集体领办、参股或联营稳健经营市场主体方式壮大园区经济。⑶家庭示范带动。支持有发展意愿和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互换并地”实现“小并大、零变整”发展家庭农场,将领办创办家庭农场贫困户纳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养计划,帮助提升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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