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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MB167884/2021-03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1-07-12 主题词 医保 双通道供药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实行“双通道”供药解决群众购药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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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保局“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


近年来,为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国家通过集中谈判将部分抗癌药品纳入了医保报销目录。但在落实过程中,由于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之抗癌药品多数价格昂贵,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意愿急剧下降,群众购药难度加大。为进一步解决群众购药难问题,发挥定点药店购药便捷的优势,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开通定点零售药店供药渠道,实行定点医院与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供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公开招标确定定点药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3家零售药店确定为市国家谈判药品定点供药机构,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参保群众既可在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区申请购药,也可持国谈药品处方到特药定点药店购买,购药渠道更为便捷畅通。

优化特药医保报销政策。特殊药品实行单行支付管理政策,目前242个国家谈判药品中154种药品按照现行乙类药品管理规定报销(个人先自付10%,再按正常标准报销);另外88种药品按单行支付药品政策报销,无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65%,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报销15万元;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55%,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报销10万元。2021年以来,全市共有7217人申请享受该项待遇,报销医疗费用13518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531万元。

提供优质医保经办服务。特药定点药店配备专业人员对患者合理用药进行指导、审核,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同时开展预约就诊、送药上门等服务,便利群众购药用药。经办机构及时审核、拨付特药定点药店费用,群众购买特殊药品实现“一站式”结算。

强化特药医保支付监管。对特药供药药店加强监管,要求其严格“进、销、存”管理。建立进销专账,保障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建立个人购药台账,患者用药信息清晰可查;严格落实特药使用管理政策,严禁诱导患者购药、超量出售药品,维护基金使用安全。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服务协议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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