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朝天区试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详情
索 引 号 008462031/2021-036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朝天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8-30 主题词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
朝天区试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
【字号:
打印

⑴发布事项清单。组织人社、医保等部门,分行业分系统梳理“区内通办”事项清单,统一和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等,通过乡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目前,已首批发布34项社保业务“区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保办事群众在区内可以跨乡镇或跨村(社区)就近办事。⑵制定操作流程。制定事项办理、材料流转具体程序,细化收件、受理、资料传输、权责划分等内容,企业和群众按标准备、异地窗口照单收件,群众在区内任意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以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乡镇或跨村(社区)业务办理。⑶优化办事服务。1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区内通办”窗口按照异地收件、远程办理、即时协同的要求,在获得省、市、区三级业务系统相应授权下,落实专人进行异地收件、远程办理。同时根据办事群众意愿,提供政务服务快递免费投送办件结果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