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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MB150370/2021-0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9-18 主题词 财务决算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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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烈士褒扬纪念、拥军优属等事务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紧紧围绕“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亮点多、成效显”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两活动一制度”工作为抓手,以“九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为驱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1.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调整充实了双拥机构,召开了全市双拥工作表扬暨“八一”军地座谈会,表彰了一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模范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举行了“9·30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广元市和6个县(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广元市成功创建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

2.安置就业工作质效良好。坚持阳光安置,全面完成省下达退役军人、随调家属接收安置任务。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47场次,完成退役军人培训工作。

3.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明显。在春节、七一、八一等重要假日节点,通过召开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创新开展“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听党话、跟党走”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参与城乡基层治理作用,大力实施“兵支书”工程,积极推荐优秀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剑阁县普安镇水池村党支部书记孙平成代表四川省在全国退役军人干部决战脱贫攻坚交流会上发言(全国6人发言)。

4.优待抚恤工作有序推进。突出抓好政策落实,对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按10%的标准调整提高,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优待金、生活抚恤补助经费、医疗补助经费、价格临时补贴;积极推进残疾等级评定、换证核查工作。完成了市光荣院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市军休所、市光荣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5.“两活动一制度”工作扎实推进。聚焦“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开展专项调研2次。完成市县两级应急视频指挥平台建设和市级网络信息化基础建设,实现省、市两级联动。聚焦“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全市选树县级以上优秀退役军人、创业之星110人。组织老英雄、老军人,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讲革命传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70余场次。聚焦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创新推动落实机制,多层级推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落实。

6.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组建了党员突击队,到对口联系“双报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防控任务。全市组织动员退役军人志愿者1.2万余人参与疫情防控,利州区老兵抗疫工作事迹被新华社刊发。针对军休人员、光荣院供养老人、优抚对象年龄大,感染风险高等特点,常态化做好全年疫情防控工作,全市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无一例感染新冠病毒肺炎。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及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光荣院、广元军供站、市军休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853.7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338.89万元,增长率为35.9%。主要变动原因是我部门是2019年新组建政府工作部门,大部分项目是2020年新增实施项目,因此较2019年收入支出金额均有较大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690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6174.80万元,占比为89.48%;其他收入725.87万元,占比为10.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688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24万元,占比为23.42%;项目支出5274.9万元,占比为76.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32.9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064.56万元,增长了35.18%。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主要变化原因是我部门是2019年新组建政府工作部门,大部分项目是2020年新增实施项目,因此较2019年收入支出金额均有较大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8.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98%。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2091.02万元,增长率为51.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新增及人员调资晋升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0万元,占比为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7.07万元,占比为95.57%;卫生健康支出144.06万元,占比为2.3%;住房保障支出113.73万元,占比为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28.76万元,完成预算77.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81.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5.14万元,完成预算6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待支付,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6.77万元,完成预算99.8%,预决算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114.51万元,完成预算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此笔预算资金中含有部分预拨的次年的军休经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1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5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75.60万元,完成预算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工作实施未完结,资金支付。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6.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82万元,完成预算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资金待支付。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部队供应(项):支出决算为32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4.92万元,完成预算9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金额计划在2021年完成支付。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2.96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中含有预拨2021年社保接续资金及部分项目工作未完结无法支付的资金。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7.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预算6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市级部门单位“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8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出境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8万元,完成预算77.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0.18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执行市级部门单位“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8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调研褒扬纪念设施、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外出辅助检查、祭扫军人公墓、军休干部、供养人员及军供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1.69万元,完成预算3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减少了出行考察及调研次数,倡导厉行节约,精简开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具体内容包括:省内外系统来访考察接待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退役军人事务部调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市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他市州光荣院等来我市进行业务交流、学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3万元,比2019年减少13.02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不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楼的维修改造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直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军休干部、供养人员及军供服务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专项经费、军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宣传费、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经费、安置工作经费、烈士墓地迁移工作经费、双拥双创工作经费、荣誉军人休养中心补助经费、帮扶工作经费、咨询服务大厅设备采购项目等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锁定“夯基、强身、增效”年度目标,稳步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程序较为规范,绩效目标的制定符合部门工作实际,全年未发生大的预算调整,重点科目预决算偏差率极小,全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分配下达,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要求各直属单位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通过补助资金下达,保障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双拥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帮扶工作”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荣誉军人休养中心补助经费项目”“烈士陵园慰问经费项目”“咨询服务大厅设备采购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帮扶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2万元,执行数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9户贫困户和43户非贫困户进行帮扶,落实了市委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扶贫工作也得到了贫困户的认可与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虽然单位资金预算基本合理,但在帮扶任务重的情况下还存在资金缺口,需要使用其他公用经费弥补。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项目资金的预算中要预算得更全面精准,保证该项目的资金完成率达到99%以上。

2)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聘请法律顾问项目实施,高效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精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退役军人对法律咨询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3)供养楼电梯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集中供养重点孤老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测算标准有待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4)市烈士陵园慰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预算未100%执行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全年进行两次慰问,共计28人次,但因疫情影响,全年只慰问了一次,共计14人次。通过项目实施,做好对烈属的走访慰问工作,更好地传承了英烈精神。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人力不足,日常工作开展困难,绩效编制有待改进,项目测算标准有待细化,测算准确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准确度和执行进度。

(5)咨询服务大厅设备采购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本单位咨询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测算标准有待细化,测算准确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准确度和执行进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帮扶工作

预算单位

广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72

执行数:

3.72

其中-财政拨款:

3.72

其中-财政拨款:

3.7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顺利完成各项年度脱贫攻坚帮扶任务

已完成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

帮扶贫困户

52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52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项目完成

指标

质量指标

对帮扶户的指导

对贫困户政策咨询、指导工作细致、深入、关心到位

对贫困户政策咨询、指导工作细致、深入、关心到位

项目完成

指标

时效指标

入户帮扶

每月一次至2020年12月31日

每月一次至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完成

指标

成本指标

每月一次入户,驻村工作队贫困村每月10天,贫困村每月22天。

3.72万元

3.72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贫困户收入

收入超过4200元/人/年

完成贫困户收入超过4200元/人/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度

帮助贫困县尽快脱贫

完成帮助贫困县尽快脱贫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扶贫对象

100%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预算单位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万元

执行数:

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法律服务更加优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法律顾问

5万元

完成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全面提供法律

服务

全年为23名退役军人及家庭提供了婚姻、就业、房屋买卖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4件重复信访事项回复工作。

完成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2020年1至12月

已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法治机关建设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

法治机关建设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达100%

满意度达100%

满意度达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供养楼电梯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广元市光荣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万元

执行数: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落实好重点孤老优抚对象生活保障。

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确保供养楼电梯正常运行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完成

2020年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双拥工作的促进作用

使集中供养老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使集中供养老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烈士陵园慰问经费

预算单位

广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1.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烈士遗属慰问工作。

因疫情原因,减少了全年的慰问次数,但仍较好地完成了烈士遗属慰问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烈士遗属

28人次

14人次

项目完成

指标

质量指标

慰问工作完成度

100%

50%

项目完成

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完成

2020年完成

项目完成

指标

成本指标

慰问烈士遗属

5万元

1.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传承英烈精神的促进作用

做好烈属慰问工作,更好地传承英烈精神。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工作满意度

≥98%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帮扶工作””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荣誉军人休养中心补助经费项目”“烈士陵园慰问经费项目”“市过往部队保障项目”等5个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

(二)机构职能。负责全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烈士褒扬纪念、拥军优属等事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总编制9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其他事业编制8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91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其他事业人员7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局机关及5个直属单位全年总收入:8853.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174.80万元,其他收入:725.8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58.1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口径编制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中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控行政经费,压缩公务经费开支,按时按质编制我局部门预算,并报送市财政对口业务科室。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

3.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严格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精准,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证专项业务的开展,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三)结果应用情况。

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1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在开展中期预算绩效监控时,未充分预测到绩效目标,项目执行中期评估未形成相应的制度,有待完善;二是项目实施进度有待加快。

(三)改进建议。一是在开展绩效监控时,提前着手,充分评估,对预期不能完成的绩效目标和资金及时提出调整建议;二是完善内控制度,简化流程,促进项目及时开展;三是引进预算编制系统,进行预算指标细化分解。

 

 

附件2

 

帮扶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为坚决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军休所联系贫困村、非贫困村指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选派4名党员干部成立驻村帮扶工作队,17名职工全员参与组成帮扶责任人对苍溪县龙山镇(贫困村)金虎村9户、(非贫困村)桑林村43户开展精准脱贫,为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难题以及开展生产,改善生活习惯,贯彻落实好扶贫工作。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规划,决策落实到位,结果产出良好,达到预期。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该项活动财政预算资金3.72万元,使用3.7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购置日常办公用品等及帮扶工作开支等,支出依据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项目的支出都经过会议决定或者配合镇政府、村委工作安排,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有效,保证严格资金的审批和报账程序,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报账时提供合法合规的依据文件、凭证等,规范手续后报账。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能够有效完成对9户贫困户和43户非贫困户的帮助,确实落实市委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扶贫工作也得到了贫困户的认可与满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虽然单位资金预算基本合理, 但在帮扶任务重的情况下还存在资金缺口,需要使用其他公用经费弥补。

(二)相关建议

在今后项目资金的预算中要预算得更全面精准,保证该项目的资金完成率达到99%以上。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工作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的使用由权益维护与法规科组织实施,权益维护与法规科主要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二、资金申报依据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7号)精神,明确提出“推行律师参与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资金绩效目标

通过聘请法律顾问,高效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精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四、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0年聘请法律顾问经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五、资金发挥效益情况

2020年,累计为23名退役军人及家庭提供了婚姻、就业劳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4件重复信访事项处理工作,退役军人对法律咨询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供养楼电梯运行维护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主要承担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短(中、长)期集中供养服务和红色文化等传承教育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申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的《光荣院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光荣院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居住需求的生活设施等相关服务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项目经费实施,确保供养楼电梯正常运行,落实好重点孤老优抚对象生活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完成了预期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预算调整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规划和申报项目预算。

2.资金到位。

2020年度,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按计划及时认真实施。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遵循先事项申请,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符合国家财经法律及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无挤占、挪用及截留,严格遵守财务相关要求。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先立项,再报经费,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项目认真贯彻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主要对双拥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完成了绩效目标,下一步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明确和量化。

(三)相关建议。

总结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烈士陵园慰问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广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作为项目的主管单位,在该项目主要负责对烈士遗属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同时加强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申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关心英雄烈士遗属的生活情况,每年定期走访慰问英雄烈士遗属。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烈士遗属慰问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财务人员、分管业务领导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预算调整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规划和申报项目预算。

2.资金到位。

2020年度,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按计划及时认真实施。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遵循先事项申请,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财经记录执行。坚持先做事、后报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有效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等现象。财务资料完整,对资金的支出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程序的及时纠正,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拒绝报销,严格执行不同支出额度的审批程序。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先立项,再报经费,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项目认真贯彻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因疫情原因,减少了全年的慰问次数,但仍很好的完成了烈士遗属慰问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做好烈属慰问工作,更好地传承了英烈精神。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在预算编制时更加合理,同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明确和量化。

(三)相关建议。

总结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咨询服务大厅设备采购资金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广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政策咨询、权益咨询、法律援助、帮扶慰问、舆情收集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及信息数据采集、数据管理分析等。为更好的开展各类工作,需建设退役军人咨询服务大厅。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2019〕30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为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建好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提供更好接待退役军人环境,购买咨询服务大厅设施设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完成了预期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本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规划和申报项目预算。

2.资金到位。

2020年度,该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按计划及时认真实施。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遵循先事项申请,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及时财务记账,会计核算符合财务规章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先立项,再报经费,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项目认真贯彻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 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让广大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更多地了解,树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形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完成了绩效目标,下一步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明确和量化。

(三)相关建议。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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