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我市多举措提升财政评审质效>>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030/2021-0618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0-14 主题词 我市多举措提升财政评审质效
我市多举措提升财政评审质效
【字号:
打印

⑴压减评审时限。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造价审查结果与财政评审互认规定,在送审要件齐备前提下,投资2000万元(含)以下项目、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项目、5000万元以上项目评审完成时限分别压减至5个、10个、20个工作日,平均压减时限30%;采取送审资料容缺评审,项目具备概算批复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即可送财政评审。今年以来,已评审项目54个,出具评审报告同比增加28个。⑵前移财评关口。市本级重点民生项目、累计使用政府性投资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单个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后,提前介入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建设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回复全部意见,财评单位接到书面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审报告。⑶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建设单位项目勘察设计、造价编制等前期工作监管复核力度,对发现的违反行业操作规范、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等行为公开通报;对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不到位,导致项目评审时间延误、不按规委会审定意见设计、审减率超过20%等问题,向分管市领导和相关部门书面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