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3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 主题词 | 风险化解 |
⑴细控债务增长。对银行金融机构实行不良债务专项监管,每季度定期清理贷款公司及个人经营不善、破产重整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债务,以起诉执行、担保公司代偿等方式处置。⑵严控案件积存。确定投融资中介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4类重点风险管理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执法检查,实行领导包案化解。⑶稳控信访隐患。对涉及信访维稳群体较多的涉嫌非法集资重点案件,安排公安、法院等4个执法部门协助金融部门办案,协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监管内容,确保高效化解涉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