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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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1594447/2022-07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8-26 主题词 高温天气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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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高温天气禁火令》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

7月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高温晴热天气,平均气温、平均高温日数均突破历史同期极值,未来一段时期,全市晴热干旱天气仍将持续,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有效做好高温天气森林防灭火工作,精准抓好高火险时段森林火灾防控,结合广元实际,我市起草了《广元市人民政府高温天气禁火令》。

二、工作要求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处置、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四、防火命令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禁火时间。2022年8月21日至高温干旱天气结束。

(二)明确禁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

(三)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和禁火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需在森林禁火区域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向当地县(区)人民政府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景点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禁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

(五)明确报警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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