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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23-05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18 主题词 环境空气质量
苍溪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跨越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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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苍溪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县、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强力推进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治理,烟花爆竹禁放、臭氧污染攻坚、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管控成效显著。

2022年1-12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同比改善3.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6.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全年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优良天数率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市县(区)第一位,达到苍溪县近年来同时段最好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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