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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00845012/2023-0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市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 2023-02-09 主题词 预算 公开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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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 .................(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一、名词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统战部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人士统战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2.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市级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及大企业对台工作。开展广台交流联络活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广台人员来往、考察、研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

13.贯彻落实党的侨19工作方针政策,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市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4.负责县区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5.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统战部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主题,践行4321工作法”,坚持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坚持狠抓落实、善作善成,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广元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凝聚人心、汇聚力量。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围绕广元发展广泛集智聚力;三是推动新时代多党合作规范有序生动活泼;四是推进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提质增效;五是扎实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六是推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七是创新网络统战和基层统战工作;八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统战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市委统战部本级含下属事业单位3个(未单独编报预算)。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统战部预算包括:部本级预算、市级各民主党派机关预算。纳入市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委统战部本级

2.民革广元市委

3.民盟广元市委

4.民建广元市委

5.民进广元市委

6.农工党广元市委

7.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1546.0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5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5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和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154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6.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154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79万元,占78.12%;项目支出338.25万元,占21.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1546.0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5.6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5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和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1546.0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5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和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48万元,占8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7万元,占7.09%;卫生健康支出37.67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91.32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51.8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运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81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正常的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17.41万元,主要用于:各民主党派机关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运转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44万元,主要用于:各民主党派机关开展正常的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九三学社广元市委对职工的失业和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1.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4.26万元,较2022年7.5万元减少3.24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按要求追减,同时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八项措施。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年初预算与2022年持平。

2023无公用车购置计划,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2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应急保障及外出调研考察等任务。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较2022年减少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出国(境)相关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委统战部下属7家二级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4.8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65万元,上升7.13%。主要原因2022年新调入人员6人,故相关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对会议室电磁屏蔽柜和通信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委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3年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33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2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绩效目标表(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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